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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时官网湖南省|魔兽贴吧27|行政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25-09-27    字号:    

  為了規範行政行為,促進行政機關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職權,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應當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則,採取的措施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措施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

  第五條行政機關應當將行使行政職權的依據、過程和結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七條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職權,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優質服務。

  第八條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須撤銷或者變更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並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遭受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公廳(室)、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本規定實施的相關工作。

  上級行政機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確定與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職權和管轄劃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體規定所屬工作部門的任務和職責,確定所屬工作部門之間的管轄劃分。

  第十二條法律、法規、規章對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的行政職責分工未作明確規定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按照有利于發揮行政效能、財權與事權相匹配、權力與責任相一致、管理重心適當下移等原則確定魔獸貼吧27。

  (一)涉及公民身份事務的,由其住所地行政機關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行政機關管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都不明的,由其最後居住地行政機關管轄;

  (二)涉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體資格事務的,由其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行政機關管轄;

  第十四條行政機關之間發生職權和管轄權爭議的,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二)涉及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發生爭議的,由有管轄權的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對需要政府作出決定的重大問題,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依法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之間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效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按照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則開展跨行政區域的合作。

  區域合作可以採取簽訂合作協議、建立行政首長聯席會議制度、成立專項工作小組、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等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行政管理涉及多個政府工作部門的,可以建立由主要部門牽頭、其他相關部門參加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

  部門聯席會議協商不成的事項,由牽頭部門將有關部門的意見、理由和依據列明並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被請求協助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履行協助義務,不得推諉或者拒絕協助。不能提供行政協助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請求機關並說明理由。

  第十八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應當申請回避;本人未申請回避的,行政機關應當指令回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可以提出回避申請:

  (二)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回避由該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決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的回避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主管部門決定。

  依法受委託的組織在委託的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的名義行使行政職權,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委託行政機關承擔法律責任。

  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對外行使行政職權時,應當以其隸屬的行政機關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行政機關承擔法律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可以委託其他組織行使行政職權的,受委託的組織應當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委託行政機關與受委託的組織之間應當簽訂書面委託協議,並報同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委託協議應當載明委託事項、權限、期限、雙方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等。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所稱當事人是指與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以自己名義參與行政程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十四條與行政行為的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利害關系人,行政機關應當通知其參與行政程序。

  第二十五條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參與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政程序;其他行政程序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委託1至2名代理人參與行政程序,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必須親自參與行政程序的,還應當親自參加行政程序。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人數眾多,沒有委託共同代理人的,應當推選代表人參與行政程序。代表人代表全體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參與行政程序。

  重要緊急情況必須由政府立即決策的,可以由政府行政首長或者分管副職按職權臨機決定,並及時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通報或者向行政首長報告。

  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還應當適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所稱的重大行政決策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涉及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涉及面廣、專業性強、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下列行政決策事項:

  (六)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勞動就業、社會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醫療衛生、食品藥品、住宅建設、安全生產、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措施;

  重大行政決策的具體事項和量化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範圍內依法確定,並向社會公布。

  政府工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重大事項需要提請政府決策的,可以提出決策建議。

  政府分管負責人、政府工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建議,由政府行政首長確定是否進入決策程序。

  第三十四條決策承辦單位對擬決策事項應當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準確掌握決策所需信息,結合實際擬定決策方案,並按照決策事項涉及的範圍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充分協商協調,形成決策方案草案。

  第三十五條除依法不得公開的事項外,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征求公眾意見。公布的事項包括:

  第三十六條決策承辦單位應當組織3名以上專家或者研究咨詢機構對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進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論證。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從與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的專家中隨機確定或者選定參加論證的專家,保證參加論證的專家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對專家論證意見歸類整理,對合理意見應當予以採納;未予採納的,應當說明理由。專家論證意見及採納情況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七條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公布後,決策承辦單位應當根據重大行政決策對公眾影響的範圍、程度等採用座談會凱時官網、協商會、開放式聽取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公眾參與的範圍、代表的選擇應當保障受影響公眾的意見能夠獲得公平的表達。

  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將公眾對重大行政決策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歸類整理,對公眾提出的合理意見應當採納;未予採納的,應當說明理由。公眾意見及採納情況應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經政府分管負責人審核後,由行政首長決定提交政府常務會議或者政府全體會議討論。

  政府常務會議或者政府全體會議,應當記錄重大行政決策方案的討論情況及決定,對不同意見應當特別載明。

  第四十一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依法需要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依法應當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決策意見後,按程序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

  第四十二條由行政機關作出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決策機關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20日內,向社會公布重大行政決策結果。

  第四十三條決策機關應當通過跟蹤調查、考核等措施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決策執行機關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全面、及時、正確地貫徹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監督機關應當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執行的監督。

  決策執行機關、監督機關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重大行政決策及執行有違法或者不適當的,可以向決策機關提出。決策機關應當認真研究,並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繼續執行、停止執行、暫緩執行或者修訂決策方案的決定。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以外,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公文。

  第四十六條涉及兩個以上政府工作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由本級人民政府制定規範性文件,或者由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範性文件。

  政府工作部門制定規範性文件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及重要涉外事項,應當事先請示本級人民政府;政府工作部門聯合制定的重要規範性文件發布前應當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規範性文件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作出的具體規定,不得與所依據的規定相抵觸;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規範性文件不得作出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制定規範性文件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並經制定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審議決定。

  第四十九條實行規範性文件登記制度。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規範性文件應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但是公布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規範性文件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條規範性文件有效期一般為5年。因實施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有效期需要超過5年的,最長不得超過10年。標注‘暫行’、‘試行’和部署階段性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有效期不超過2年。有效期滿的,規範性文件自動失效。

  起草單位應當在規範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進行評估,認為需要繼續執行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重新登記、編號和公布,並重新計算有效期;需要修改後繼續實施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0日前進行修改,並按照制定程序辦理。

  第五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規範性文件數據庫和網上檢索系統,及時公布經登記的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和已經失效的規範性文件目錄,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下載。

  第五十三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規範性文件違法的,可以向有關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審查申請。接到申請的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受理,並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是指行政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作出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給付、行政征收、行政確認等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參加行政執法培訓,經考試合格,並取得行政執法證件,持證上崗。

  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不得再行使已被調整出的行政處罰權;繼續行使的,作出的行政處罰無效。

  經國務院批準,省人民政府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權。

  聯合執法中的行政執法決定,由參加聯合執法的行政機關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依法作出,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行政執法事項需要行政機關內設的多個機構辦理的,該行政機關應當確定一個機構統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統一送達行政執法決定。

  對涉及兩個以上政府工作部門共同辦理的事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確定一個部門或者政務中心窗口統一受理申請,將相關事項以電子政務方式抄告相關部門,實行網上並聯審批。

  第六十條行政機關辦理行政執法事項,應當健全內部工作程序,明確承辦人、審核人、批準人,按照行政執法的依據、條件和程序,由承辦人提出初審意見和理由魔獸貼吧27,經審核人審核後,由批準人批準決定。

  縣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在必要時,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實施行政執法,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六十二條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應當依法及時告知當事人、利害關系人相關的執法事實、理由、依據、法定權利和義務。

  行政執法的告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情況緊急時,可以採用口頭等其他方式。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告知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行政執法直接影響當事人權利、義務且不屬于必須立即執行的凱時官網,行政機關應當先採用教育、勸誡、疏導等手段,促使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錯誤。當事人違法情節輕微,經教育後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且未造成危害後果的,可以不予追究法律責任。

  行政機關依職權啟動程序,應當由行政執法人員填寫有統一編號的程序啟動審批表,報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情況緊急的,可以事後補報。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當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當事人在限期內不作補充的,視為撤回申請;

  (四)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當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當事人的申請。

  行政機關執法人員在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在調查記錄中予以記載。行政機關執法人員不出示行政執法證件的,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有權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證據。

  第六十七條當事人應當配合行政機關調查,並提供與調查有關的材料與信息。知曉有關情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協助行政機關的調查。

  公民協助行政機關調查,其所在單位不得扣減工資;沒有工作單位的,因協助調查造成的誤工損失,由行政機關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給予補助。因協助調查產生的其他合理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第六十八條行政機關應當採取合法的手段和依照法定的程序,客觀、全面收集證據,不得僅收集對當事人不利的證據。

  第七十一條作為行政執法決定依據的證據應當查證屬實。當事人有權對作為定案依據的證據發表意見,提出異議。未經當事人發表意見的證據不能作為行政執法決定的依據。

  行政機關依申請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反映真實情況。行政機關經審查認為其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由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

  第七十三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陳述意見、申辯的權利,並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對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行政機關應當進行審查魔獸貼吧27,並採納其合理的意見;不予採納的,應當說明理由凱時官網。

  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影響公共利益以及專業性、技術性強的重大行政執法事項,應當經專家論證或評審以後,作出決定。

  第七十八條行政執法決定文書應當充分說明決定的理由,說明理由包括證據採信理由、依據選擇理由和決定裁量理由。

  行政執法決定文書不說明理由,僅簡要記載當事人的行為事實和引用執法依據的,當事人有權要求行政機關予以說明。

  第八十一條法律、法規、規章對行政執法事項以及非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沒有規定辦理期限的,實行限時辦結制度,行政機關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限時辦結:

  (一)辦理的事項只涉及一個行政機關的,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辦結;20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二)辦理的事項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日內辦結;45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5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三)依法應當先經下級行政機關審查或者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的事項,負責審查或者批準的行政機關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0日內審查或者批準完畢;

  (四)行政機關依職權啟動的行政執法行為,應當自程序啟動之日起60日內辦結;60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當事人。

  第八十二條行政機關之間辦理請示、報告、詢問、答復、商洽工作等內部行政事務,應當按照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的要求,承諾辦結期限,並向社會公開。

  第八十三條依法不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事項,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機關應當當場辦理,當場作出書面決定。

  第八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和本規定的要求,具體確定本機關每項行政執法事項、非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內部行政事務的辦理時限,並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行政機關應當將經本級人民政府備案的每項行政執法事項、非行政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內部行政事務的辦理時限分解到本機關具體的工作機構和崗位,並編制行政事項辦理流程時限表,向社會公布。

  第八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依法需要聽證魔獸貼吧27、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鑑定、專家評審和公示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期限內。行政機關應當將所需時間書面告知當事人。

  行政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凱時官網,非因法定或者正當事由未依職權或者未依申請啟動行政執法程序的,屬于不履行法定職責。

  行政機關在法定期限內,非因法定或者正當事由,雖啟動行政執法程序但是未及時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屬于拖延履行法定職責。

  第八十七條對事實簡單、當場可以查實、有法定依據且對當事人合法權益影響較小的事項,行政機關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法律、法規對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八條行政機關對適用簡易程序的事項可以口頭告知當事人行政執法決定的事實、依據和理由,並當場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與申辯。

  第九十一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行政機關有裁量權的,應當制定裁量權基準,對裁量權予以細化、量化。

  裁量權基準由享有裁量權的行政機關制定,或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裁量權基準的制定程序,按照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辦理。裁量權基準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九十三條本規定所稱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現行政管理目的,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所達成的協議。

  訂立行政合同一般採用公開招標、拍賣等方式。招標、拍賣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第九十六條行政合同依照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其他行政機關批準或者會同辦理的,經過其他行政機關批準或者會同辦理後,行政合同才能生效。

  第九十九條本規定所稱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為實現特定的行政目的,在其法定的職權範圍內或者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以指導、勸告、提醒、建議等非強制性方式,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種行為的活動。

  第一百條當事人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接受、聽從、配合行政指導。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指導的過程中,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強制措施迫使當事人接受行政指導,並不得因當事人拒絕接受、聽從、配合行政指導而對其採取不利措施。

  第一百零三條實施行政指導可以採取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合理形式。當事人要求採取書面形式的,行政機關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第一百零五條行政指導的目的、內容、理由、依據、實施者以及背景資料等事項,應當對當事人或者公眾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除外。

  第一百零六條實施行政指導涉及專業性、技術性問題的,應當經過專家論證,專家論證意見應當記錄在案。

  第一百零七條行政機關實施重大行政指導,應當採取公布草案、聽證會凱時官網、座談會、開放式聽取意見等方式,廣泛聽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聽取意見的程序參照行政決策程序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本規定所稱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相互之間發生的與其行政職權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的活動。

  第一百一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裁決,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裁決請求、申請行政裁決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行政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後,應當在5日內審查完畢,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屬于本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應當受理,受理後5日內,應當將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給被申請人;

  第一百一十一條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10日內,向行政機關提交書面答復及相關證據材料。

  雙方當事人對主要事實有爭議的,行政機關應當公開審理,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

  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實地調查核實證據;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採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裁決,情況復雜的,經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日作出裁決,並應當將延長期限告知申請人。

  第一百一十五條本規定所稱行政調解,是指行政機關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居間協調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相互之間民事糾紛的活動。

  第一百一十八條行政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請求調解民事糾紛的申請後凱時官網,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民事糾紛另一方;另一方同意調解的,應當受理並組織調解。

  第一百一十九條民事糾紛雙方自願調解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經驗的工作人員主持調解。

  第一百二十條行政機關調解人員應當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根據糾紛雙方特點和糾紛性質、難易程度、發展變化的情況,採取多種方式,做好說服疏導工作,引導、幫助糾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第一百二十一條調解達成協議的,根據民事糾紛雙方的要求或者需要,可以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應當有民事糾紛雙方和調解人員的簽名,並加蓋行政機關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3份,行政機關和協議雙方各執一份魔獸貼吧27。

  第一百二十二條行政機關採取行政應急措施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應急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外,還適用本節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制度和預警制度。

  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定和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決定並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有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第一百二十四條突發事件發生後,行政機關為應對突發事件依法作出行政決策,制定發布決定、命令,採取行政征用、行政強制、行政指導等應急處置措施,根據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可以靈活確定上述行政應急行為的步驟、方式、形式、順序和時限,變通或者部分省略有關行政程序。

  採取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行政應急處置措施時,應當履行表明身份、告知事由、說明理由等程序義務。

  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後,行政機關應當停止執行行政應急程序。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出應對突發事件的決定、命令,應當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行政機關採取行政應急措施,應當與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應當選擇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措施。

  第一百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管理專家咨詢組織,為行政應急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應急決策、採取應急處置和救援措施時,應當聽取有關專家的意見,實行科學決策,科學應對。

  第一百二十七條行政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客觀、真實地向上級機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並向有關地區和部門通報。有關單位和人員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突發事件信息。

  行政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採取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方式,統一、準確、及時地向社會公開發布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和應急處置的信息。

  第一百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和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基層組織及有關單位,應當動員、組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服務,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突發事件提供支持。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配合行政機關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第一百二十九條行政機關為應對突發事件征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在使用完畢或者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後,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後毀損、滅失的,應當給予補償。

  第一百三十一條聽證主持人應當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聽證主持人應當經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培訓。

  聽證主持人由行政機關負責人指定。行政機關直接參與行政決策方案制定的人員不得擔任該行政決策聽證主持人。行政機關調查人員不得擔任該行政執法聽證主持人。

  第一百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以及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欺騙、賄賂、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操縱聽證結果。

  第一百三十六條聽證會參加人應當通過自願報名的方式產生,並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報名參加聽證會的公眾人數較多,需要選擇聽證會代表的,行政機關應當隨機選擇公眾代表參加聽證會。

  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人數不多的,行政機關應當讓所有報名者參加聽證會,行政機關也可以邀請有關公眾代表參加聽證會。

  第一百三十八條聽證會參加人陳述意見應當遵守合理的時間要求,聽證會參加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詳盡發表的意見,可以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決策承辦單位。

  第一百三十九條聽證會應當制作筆錄,如實記錄發言人的觀點和理由,也可以同時進行錄音和錄像。聽證會筆錄應當經聽證會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機關應當充分考慮、採納聽證參加人的合理意見;不予採納的,應當說明理由。意見採納情況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一百四十條行政機關舉行行政執法聽證會,應當在聽證會舉行7日前將聽證會的事項書面通知當事人、利害關系人。

  舉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執法聽證會,應當有一定比例的公眾代表參加,公眾代表的產生適用行政決策聽證會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在聽證會中可以依法進行陳述、申辯和質證,查閱、復制、摘抄聽證會材料。

  第一百四十三條行政機關調查人員、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在聽證會結束後,應當當場閱讀聽證筆錄,經確認無誤後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執法決定。未經聽證會質證的證據,不能作為作出行政執法決定的依據。

  第一百四十四條聽證會結束後,行政執法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調查人員發現新的證據,可能改變事實認定結果的,應當重新聽證。

  第一百四十五條行政機關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一百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以政府公報和指定的政府網站為本級政府統一的政府信息發布平台。

  在政府公報上公布的規範性文件文本為標準文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未在政府公報、指定的政府網站上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管理的依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沒有約束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設立的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應當放置政府公報,並配置可查閱政府網站的電子設備,方便公眾查閱政府信息,索取相關資料。

  第一百四十八條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應當依法作出答復。

  第一百四十九條行政機關召開涉及公眾切身利益、需要公眾廣泛知曉和參與的行政會議,可以公開舉行,允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出席旁聽。但是會議內容涉及依法不應公開的政府信息的,不得公開舉行。

  第一百五十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一百五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採取措施,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政府上網工程,擴大政府網上辦公範圍。

  除法律、法規、規章有禁止規定以外,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均可以通過互聯網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聯系,但是一方以電子文檔實施法律行為,應當征得對方同意。

  第一百五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層級監督,健全完善政府層級監督制度,創新政府層級監督機制和方式。

  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應當切實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加強專門監督。各級行政機關應當自覺接受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

  第一百五十三條行政機關應當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司法機關的監督,接受新聞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第一百五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績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體系,實行政府績效評估,提高行政效能。

  政府績效評估應當實行行政機關內部評估與外部評估相結合,通過召開座談會、聘請監督評議員、組織公開評議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公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由公眾和社會各界代表參與評估。

  第一百五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規定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行政程序違法行為。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向其本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和上級行政機關投訴、舉報,要求調查和處理。

  接受投訴、舉報的行政機關對受理的投訴、舉報應當進行調查,依照職權在6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舉報人。

  第一百五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建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檔案,對本級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的行政程序違法行為應當予以登記凱時官網,並將違法記錄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對公眾投訴舉報、新聞媒體曝光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行政機關行政程序違法行為,應當向有關機關發出《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建議自行糾正,有關機關應當在30日內將處理結果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報告。

  第一百五十九條行政機關不自行糾正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的,由有監督權的機關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等情況,依照職權分別作出如下處理:

  行政執法行為的內容被部分確認無效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除去無效部分後行政行為不能成立的,應當全部無效。

  行政執法行為的內容被部分撤銷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除去撤銷部分後行政行為不能成立的,應當全部撤銷。

  行政執法行為被撤銷後,其撤銷效力追溯至行政執法行為作出之日;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其撤銷效力可以自撤銷之日發生。

  第一百六十六條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一百六十八條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決策、行政執法和其他行政行為過程中,因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行政行為違法且產生危害後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追究責任:

  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處理分為:告誡、道歉、通報批評、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包括直接責任人員和直接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是指行政行為的具體承辦人;直接主管人員是指行政行為的審核人和批準人。

  前款所稱審核人,包括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行政機關分管負責人,以及按規定行使審核職權的其他審核人;批準人,包括簽發行政決定的行政機關負責人,以及按規定或者經授權行使批準職權的其他批準人。

  (二)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給予告誡、道歉、通報批評、離崗培訓、調離崗位處理的,由本行政機關決定或者由任免機關決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行政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第一百七十三條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嚴重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五條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的10日內,可以申請順延期限,是否準許,由行政機關決定。凱時88KB88凱時最新首頁登錄經濟新聞凱時登錄入口凱時KB88官方網站